公司破产法人无力承担债务的解决方法是通过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在破产清偿顺序上,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公司负债超过资产或无力调动资产偿还债务,以及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法律分析
一、公司破产法人无力承担债务怎么办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有以下方法处理:一般情况下,公司可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出重整(合并、分立)、和解,偿还到期债务,若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之后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二、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后,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在按法定的顺序清偿费用。具体来说,破产费用是指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则是指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比如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
那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公司破产申请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在: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结语
公司破产时,法人无力承担债务,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出重整、和解或偿还债务。若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完毕,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破产后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如不足以清偿,则按比例分配。破产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申请条件包括资不抵债和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一旦法院批准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债权人会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十三条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总则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