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受伤雇主责任法律规定是雇主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免责事由,则可以不承担责任。应当包括如下两项:,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可抗力作为一般免责事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任何场合,都可以免除致害人的责任。如果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害,雇主不应承担责任。,2.受害人故意。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故意行为承担责任,受害人也不例外。所以,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自己的故意而遭受损害的,自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而雇主不应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双方已经形成雇佣关系,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护理费等等。但是,如果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实在是没钱的,可以协商分期赔偿等等。,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