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用人单位的用工登记和求职人员的求职登记;
2.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进行用工指导、咨询,推荐合格的求职人员,介绍临时性的劳务人员;
3.为求职人员提供求职机会和信息,进行择业指导和咨询。
4.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职介机构还可办理以下事项:
(1)收集、整顿、发布本市劳动力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2)发放《劳动手册》,办理用工、退工手续;
(3)收取失业保险费,发放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
(4)举办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或转业培训;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一、社会保障卡的用途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8.用于身份证明。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