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孤儿院小孩需要支付费用吗?

2024-08-30 20:43:51

领养孩子不需要费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成年人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精神正常。年满35周岁,无子女。领养人需具备抚养能力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领养目的必须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配偶需同意并共同领养。一般情况下,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不受此限制。

法律分析

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钱吗

收养孩子不需缴费,但须一定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以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如果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

(四)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一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4、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领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八)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结语

领养孩子不需要支付费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领养人有配偶的需要征得其同意,并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一般情况下,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政府保护第九十六条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或者长期监护职责的,财政、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政府保护第九十三条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