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归属问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或法院根据情况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和1089条,同居期间形成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与共同生产、生活有关的债务也被视为共同债务。同居前个人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一、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如何判
1、夫妻分居期间的一方债务如果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则法院会判决由个人进行偿还;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法院会判决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夫妻诉讼离婚的,则法院会依法分割各自应承担的共同债务的份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认定夫妻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的判定原则为:如果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诉讼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分割双方应承担的共同债务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清偿。在夫妻分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视为共同债务,而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