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只有三种担保方式:担保、抵押和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1、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2、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于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