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2024-08-30 20:40:39

法律分析:

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离是依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而定的,并不是起诉离婚法院就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经过调解无效并开庭审理之后,能够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在此情形下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