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过户的。离婚后如果要将没有还清房贷的房子进行过户的话,可以有两种办法:1、提前还贷,如果没有能力还贷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去跟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一份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一、离婚后,分房一方想过户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分房一方想过户的方式如下: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赎回房产证,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2、无法一次性清偿贷款的,可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一般不会给出偿还贷款的风险和工作量。
根据法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房贷共同借款人可以变更吗
房屋贷款共同还款人可以变更,但是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同意才可以的。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只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三、离婚后按揭房产过户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二)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