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根据年龄及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综合考虑的。
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
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
2、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14周岁不满16周岁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对所有的犯罪都应负有刑事责任,但应当根据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及学校周边环境,清除不良影响,使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尤其家长要首先守法。
(2)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宣传教育,使青少年遵纪守法
采取多种形式比如可利用各种传媒的方式,使宣传教育不再枯燥,更符合青少年的接受方式,包括使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形式,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
(3)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
学校教育要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教师首先树立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政治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在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中以身作则,与学生平等相待,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应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建立相应的制度教育和挽救犯罪的青少年
司法机关要广泛宣传: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的精神,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青少年在侦查、起诉、审判、改造等环节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着眼于教育和挽救,以达到既治病又救人的目的。
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青少年采取确定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学校或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同时对后进青年、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做好教育挽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