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两种类型

2024-08-30 20:40:07

本文介绍了征用和集体土地证的概念和意义。征用是指将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转变为国有所有制,使得该土地不再属于农民,而是由国家所有。集体土地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制和劳动群众集体制。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的土地。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

法律分析

征用是指将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转变为国有所有制,使得该土地不再属于农民,而是由国家所有。虽然类似于租用或借用,但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化,从农民集体转移到了国家。

一、集体土地证是什么意思

1、我国的土地分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没有私有土地。城市的部分都是国有土地,农村的一般都是集体土地。

2、集体土地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制和劳动群众集体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3、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制形式包括国家(全民)和劳动群众集体二种形式。

4、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

二、以及集体土地使用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比如商品房,它是通过征用集体土地后变成国有的、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又如宅基地它是农民集体所有的给村民自行建房使用。

拓展延伸

国家以个人征收土地有分别吗

国家以个人征收土地有区别。征收的本质是国家强制购买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即所有权性质的改变;征收的实质是国家强制使用集体土地,使用后返还恢复集体,不改变所有权性质。征收的法律后果是土地所有权的变化,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国家所有;征收的法律后果只是使用权的变更,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农民。征收虽然具有强制性特征,但仍然属于一种商品交换关系,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制度调整的范畴。与税法上的税收制度和行政法上的罚款制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征收必须给予公正补偿。

结语

征用和集体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体现。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的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四十九条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十条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