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的主旨概括为: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先办理房产证,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然后进行过户。注意事项包括交易时间漫长、可能出现交易变故以及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房权。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受法律保护,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合同债权的法律效力无关。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的手续是先办理房产证,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然后准备好材料进行过户。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交易时间漫长,交易事宜可能会出现变故以及拆迁安置房还没有取得房权等。
一、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的手续: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然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双方的约定。
2.申办材料: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
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以下注意事项:
1.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
2.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3.这类房子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权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情况下是5年),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4.在购买方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三、安置房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安置房买卖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法律保护。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自由买卖。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债权的法律效力。
结语
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的手续繁琐,包括办理房产证、签订买卖合同和过户手续。在交易过程中,需注意交易时间漫长、可能出现变故以及房权未取得等问题。购买方应注意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家庭内部分配争议可能导致法律纠纷。此类交易受法律保护,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登记影响。购买方需谨慎处理债务纠纷,以免房屋被查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顺利完成交易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五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十五条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
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