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些什么手续

2024-08-30 20:39:19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应当提交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等。

一、没有户口簿可以办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没有户口簿是不可以办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材料: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三、房屋预售合同可以办理房产证么

预售合同是不可以办房产证的,因为还没有形成正式的合同,办理房产证必须是正式合同。办理房产证的材料如下: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