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政府对于划拨土地的房屋拆迁所需要的手续和房屋的安全鉴定标准。拆迁需要相关拆迁文件齐全、拆迁公告以及拆迁人的委托评估。房屋的安全鉴定标准包括结构承载能力、基本居住功能和危房程度。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始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国家在收回土地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时已缴纳土地使用费,且土地用于公共利益。
法律分析
根据政府规定,划拨土地的房屋拆迁将会获得相应的补偿。这些划拨土地的国有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而原始土地使用权人则没有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当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国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支付补偿。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时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费,国家只有在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时,国家才能将其归还。
一、房屋拆迁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
二、房屋的安全鉴定标准如下:
1、房屋的结构承载能力符合正常使用的标准,没有危险点存在;
2、房屋基本能满足正常居住,但是有个别的危险点;
3、已经是危房;
4、不能正常居住了。
综上所述,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始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当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时,国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支付补偿。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时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费,国家只有在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时,国家才能将其归还。
拓展延伸
划拨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所给予的货币、实物或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标准应根据拆迁房屋的面积、性质、用途、区位等因素综合确定。
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拆迁房屋的面积,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拆迁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评估,并给予拆迁补偿。
2.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标准: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的房屋附属设施进行评估,并给予拆迁补偿。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围墙、院墙、大门、水电表、燃气表等。
3.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标准:对于被拆迁人的停产停业损失,拆迁人应给予拆迁补偿。拆迁补偿的标准应根据停产停业期间该停产停业单位或个人产生的经济损失确定。
4.拆迁安置费拆迁补偿标准:拆迁人应按照拆迁安置政策,对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进行安置,并给予拆迁安置费。拆迁安置费的金额根据拆迁安置政策确定。
5.拆迁过渡费拆迁补偿标准:拆迁人应将被拆迁人的过渡费支付给被拆迁人,以解决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的临时安置问题。拆迁过渡费的标准根据当地拆迁政策确定。
6.拆迁奖励拆迁补偿标准:拆迁人应根据拆迁项目的顺利进行情况,给予拆迁奖励拆迁补偿。拆迁奖励拆迁补偿的标准根据拆迁政策确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拆迁房屋的面积、性质、用途、区位等因素综合确定。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应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拆迁补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结语
划拨土地的房屋拆迁将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划拨土地的国有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始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国家在收回土地时无需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前提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时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费,且土地使用权人未提出异议。房屋拆迁需要满足相关手续,包括拆迁文件齐全、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公告等,同时需要进行安全鉴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安全鉴定结果而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