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开庭后什么流程

2024-08-30 20:36:46

醉驾开庭流程为: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

3、举证质证。

4、法庭辩论:

(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

(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

5、被告人最后陈述。

6、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

7、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

一、刑事诉讼开庭流程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为: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刑事庭审的步骤

刑事庭审的程序步骤:

1、先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到庭情况,告知诉讼参与人有关诉讼权利;

2、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被告人进行陈述;

3、再进行法庭上的陈述、辩论与质证;

4、最后法院作出有罪或者无罪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