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合同不成立如何起诉

2024-08-30 20:36:40

当事人要确认合同不成立的,应该收集合同不成立的证据,写起诉书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一、怎样确认合同不成立?

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达成书面的协议。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此

可见,在订立合同中,假使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则当事人就构成了缔约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