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需赔偿、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需承担连带责任、虚假出资或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股东的法律责任有: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股东的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根据该法规,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股东在行使权利时需谨慎,遵守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