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间噪声不得大于多少分贝1、夜间噪声不得大于40分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的环境噪音标准是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住宅室内噪声标准是根据生活安静的要求和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参考住宅窗户条件制定的,一般不应低于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20分贝。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二、噪音扰民怎么处理1、当事人可与噪音的制造者协商处理;2、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为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3、如果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的,还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