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单位正式申请、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土地证遗失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法律分析
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正式申请(原件1份)在结束语中载明:本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单位正式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土地证遗失证明材料--报纸原件1份;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丢失国有土地使用证后的法律程序和补救措施
丢失国有土地使用证后,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首先,您应该立即向相关部门报案并申请补办手续。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表格以及支付一定的费用。接下来,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办理补办手续。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补办申请的理由、相关证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旦补办手续完成,您将重新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恢复正常的土地使用权。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法律程序和补救措施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结语
本单位提供的土地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如有不符,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土地证遗失证明材料以及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我们将按照法律程序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恢复正常的土地使用权。请您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进一步的申请和补办手续。如有需要,我们愿意提供进一步的协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