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诽谤罪处罚根据年龄而定。十六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会受到处罚,而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则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是由监护人进行教育或由政府进行收容教养。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且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诽谤罪。
法律分析
一、诽谤罪处罚未成年人吗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由此可见,未成年造谣诽谤罪会不会受到处罚是分情况的,如果是十六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应当受到处罚。由于诽谤罪的社会危害较小,所以如果是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诽谤行为,则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是由监护人进行教育或由政府进行收容教养。
二、相关法律知识
1、诽谤罪的概念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诽谤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3、诽谤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是有所区别的。十六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受到处罚,但诽谤罪由于其社会危害较小,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诽谤行为则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是由监护人进行教育或由政府进行收容教养。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为目的的行为。诽谤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且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