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均已毁坏,两人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初登记结婚的民政所查询婚姻档案,如果档案显示双方确实是夫妻关系,基层民政所将会出示证明材料,当事人持证明材料再到县区民政局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如果该基层民政所是上级民政部门设定的结婚登记点,那么当事人就可直接在该民政所进行补办。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携带的证件,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