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可以通过依法解除反担保合同的方式来取消担保。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当事人在协商一致或者具有法定情形时解除反担保义务。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什么是个人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
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等。
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包括:担保债权、担保形式、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财产、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二、债权人违反担保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的,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可以请求其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则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可以请求债权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反担保人要承担全部债务吗
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债务,但反担保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反担保人可以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因此反担保人不必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在债权债务中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