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公司可辞退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若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履行;若员工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公司应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需明确录用条件、考核依据和办法,并据此得出考核结果,才可辞退不符合条件的员工。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规章制度是避免用工风险的关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
法律分析
一、公司在试用期能否辞退员工
1、司在试用期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是需要提前三十日内通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首先,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是什么。
2、然后,需要向劳动者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
3、最后,是要有具体的考核行为,得出考核结果。
4、通过以上环节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要满足这一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健全自身的规章制度,否则,将面临很大的用工风险。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员工解雇权利的限制与条件
试用期内员工解雇权利的限制与条件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和雇佣合同的约定。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了特定的限制,例如,雇主可能需要有正当的原因才能解雇员工,或者需要提供合理的通知期。此外,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时限,超过该时限后,雇主无法解雇员工。此外,雇佣合同中可能还包含了具体的解雇条款和程序,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总之,试用期内员工解雇权利的限制与条件应根据具体的法律和合同约定来确定,雇主和员工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性和公平性。
结语
在试用期内,雇主可以解雇员工,但需要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赔偿。雇主应明确录用条件、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并通过具体的考核行为得出结论。雇主必须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规章制度,以降低用工风险。试用期内员工解雇权利的限制与条件应遵守法律和合同约定,确保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