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对融资担保公司禁止从事的业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二)自营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提示:融资担保公司违反法律的规定从事禁止性的业务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融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会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事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融资担保公司不能从事哪些业务
我国的法律对融资担保公司禁止从事的业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二)自营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提示:融资担保公司违反法律的规定从事禁止性的业务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融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会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事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融资担保公司禁止从事业务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对融资担保公司禁止从事的业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二)自营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提示:融资担保公司违反法律的规定从事禁止性的业务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融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会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事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融资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什么业务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1、贷款担保;2、票据承兑担保;3、贸易融资担保;4、项目融资担保;5、信用证担保;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1、诉讼保全担保;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3、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4、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风险提示: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项目评审、担保后管理、代偿责任追偿等方面的业务规范以及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增强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的融资需求服务。
融资担保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1、贷款担保;2、票据承兑担保;3、贸易融资担保;4、项目融资担保;5、信用证担保;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1、诉讼保全担保;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3、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4、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风险提示: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担保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虽然均为担保公司,但在设立及经营等各个环节均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设立审批程序不同。一般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据《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成立,适用的是公司法对于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2、经营的范围不同。一般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可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以及与融资咨询有关的担保业务,允许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以上经营范围以外,还包括贷款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3、任职人员限制有所不同。一般性担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即可。但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理制度,并对其管理人员等均有相应的要求。4、监管程度不同。一般性担保公司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程序,处处可见监管,监管涉及设立、变更、经营等各个环节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