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注意义务:
1、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3、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4、董事负有勤勉的义务。
(二)忠实义务:
1、董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2、竞业禁止义务。
(三)善管义务,即董事应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