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公安厅长有协助厅长抓好全面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有关工作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对所辖民警进行调动、任免、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副公安厅长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级领导干部,有权对公安机关的民警进行调动工作。
副公安厅长有协助厅长抓好全面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有关工作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对所辖民警进行调动、任免、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副公安厅长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级领导干部,有权对公安机关的民警进行调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