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散文:是一种抒发作者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散文”一词大概出现在北宋太平兴国(976年12月-984年11月)时期。
2、杂文:是一种直接、迅速反映社会事变或动向的文艺性论文。特点是“杂而有文”,短小、锋利、隽永,富于文艺工作者色彩和诗的语言,具有独特的艺术感染力。在剧烈的社会斗争中,杂文是战斗的利器。
3、小品:泛指较短的关于说和演的艺术。它的基本要求是语言清晰,形态自然,能够充分理解和表现出各角色的性格特征和语言特征,最为代表的是喜剧小品。
4、诗歌: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是用高度凝练的语言,生动形象地表达作者丰富情感,集中反映社会生活并具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文学体裁。
5、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小说”出自《庄子·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