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林业生产单位:国有林场、林业公司、造林绿化企业、木材加工企业、种苗繁育基地等,负责森林经营、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抚育、木材生产和加工等相关工作。
3、生态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局、园林管理局、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生态建设公司等,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城市绿化、生态旅游、湿地公园建设等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4、教育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从事林学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5、涉农涉林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可从事农业保险、森林资产评估、林产品贸易等方面的工作。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编制招考,进入政府相关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