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书记是副国级。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是省级行政区的第一领导人,从中共十二大(1982年)起使用该称谓。改革开放以来,除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以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
广东省委书记是副国级。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是省级行政区的第一领导人,从中共十二大(1982年)起使用该称谓。改革开放以来,除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以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