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私立学校招生条件

2024-08-30 14:33:25

1、普通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单位驻地在本市的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

2、政策性直招对象: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人才子女。

3、特殊人才子女直招对象: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

4、就近入学直招对象: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免试就近入学招生生源;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通过所在区普通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符合小学对口招生的幼儿园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