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便民服务点申请条件

2024-08-30 14:31:48

2、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自愿从事便民服务工作。

3、仅限本人经营便民服务摊点,亮牌经营,不得擅自转让、租借、合营。

4、由户籍所在地或长期暂住地乡镇、街道和村、居、社、组出具证明,或残疾证,证明本人困难状况。

5、本地户籍,或常住2年及以上(以暂住证和暂住地派出所证明为准)。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7、一人一摊,一个户口只能报名申请一个临时便民服务摊点。

8、需达到法定年龄周岁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