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键点击“计算机”打开菜单,然后选择“属性”,进入“系统设置”窗口后点击左侧“系统保护”;
2、之后会打开“系统属性”窗口,在“保护设置”下选择要复原文件所在的磁盘,然后点击“配置”;
3、在“系统保护本地磁盘”窗口选择“还原系统设置和以前版本的文件”并点击确定;
4、右键错误删除的文件夹,选择”属性然后切换到“以前版本”选项卡,双击保存的过期文件夹名称,误删的文件夹就可得到恢复。
1、右键点击“计算机”打开菜单,然后选择“属性”,进入“系统设置”窗口后点击左侧“系统保护”;
2、之后会打开“系统属性”窗口,在“保护设置”下选择要复原文件所在的磁盘,然后点击“配置”;
3、在“系统保护本地磁盘”窗口选择“还原系统设置和以前版本的文件”并点击确定;
4、右键错误删除的文件夹,选择”属性然后切换到“以前版本”选项卡,双击保存的过期文件夹名称,误删的文件夹就可得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