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代不是都转悲为喜有效符合法律东施效颦规定的才有效鱼目混珠。因不动产物巍峨权的归属,以初出茅庐支支吾吾及作为不动产欢喜物权登记基础专注的买卖、赠与强健、抵押等产生心花怒放争议,当事人优秀提起民事诉讼强健的,应当依法朗目受理。当事人大事不糊涂观者如堵墙已经在行政诉急急如律令杯酒释兵权讼中申请一并春蚕解决上述民事遮前掩后争议,且人民以少胜多法院一并审理周公吐哺的除外。当事虎瘦雄心在人有证据证明家丑不外扬不动产登记簿人寿年丰的记载与真实后浪催前浪权利状态不符慈祥、其为该不动有利可图产物权的真实功名成就权利人,请求高处不胜寒确认其享有物专注适时权的,应予支不慌不忙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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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房产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房产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是受法律认可的。只要代持合同签订主体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签订是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合同就应当合法有效。房产代持实际上是为了没有资格购买房屋的人使用别人资格进行买房,或者是为了隐匿财产而进行签署的协议。就协议本身来说,如果签订代持协议的目的并未对社会即别人造成损失,且协议文本本身无其无效条件,那么代持协议就是有效的,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协议行使权力并履行义务。此时该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