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二手平房买卖合同

2024-08-30 01:04:22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金钟镇____,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二)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屋价格及房款交付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出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房款支付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房款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

乙方将房价一次性付清后,甲方将房屋钥匙移交乙方。

乙方房款全部付清后,甲方须及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甲方如果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1‰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钥匙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