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维修合同

2024-08-29 18:56:56

建设单位: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镇农民建筑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陀兴北干渠水毁水利维修工程一宗,经讨论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陀兴北干渠水毁水利维修工程。

二、工程价格:工程总造价五十六万元(¥56000000)。

含浆砌石、底板硬化和水泥砂浆批挡。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负责测量放线,技术指导;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严格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各单项工程任务。

五、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市水务局的验收合格标准。

六、开工至竣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月日。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

(一)工程结算:经验收合格后,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二)工程付款:工程队自筹资金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以合同结账,并在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税款由甲方负责。

八、本工程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市镇人民政府甲方代表:

乙方:镇农民建筑工程队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