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长期承包合同

2024-08-29 18:49:31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了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种养的数量和质量,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_____畜牧兽医局对______种养场实施承包经营,通过多方的了解和考察确定由承包经营种养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养场的现状:

占地面积___平方米,刺滚围栏___延长米,砖瓦结构的厂房两栋,仓库一栋,鱼池一个。现有种养______只,其中种公羊只;种母羊______只,后备公羊和母羊各______只、______只羔羊______只。

二、承包期限:

承包起止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种养场的所有设施和种养转交给乙方。

2、做好种养的经鉴定和监督工作。

3、为乙方提供种养的销售、防疫、治疗、品种改良、饲养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和技术。

4、负责确定放牧地。

5、甲方不得中途无故退出合同(政府或畜牧局有政策性变动除外)

6、由于乙方经管理不善不能完成合同指标时,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保证种养场的所有的基础设施不受损坏,种养场的现状要好于承包前。

2、承包期间,在基础羊群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第一年不向甲方提供种羊______,第二年要向甲方提供种羊___只,第三年向乙方提供种羊____只。

3、保证羊群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与种养场之外的羊群混群。

4、在承包期间,乙方按照《黑龙江省种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管理羊群。购买、出售、调剂种羊前,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用意的前提下,一方才有权进行种养的购买、出售和调剂活动。

5、要制定严格的防疫制度,清圈消毒制度,免疫率,受胎率,成羊和羔羊的成活率和死亡率均得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在合同有效期乙方不得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由于甲方违约使乙方无法履行经营合同时,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五、合同所定条款与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有抵触时,按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处理。

六、承包经营合同正式签约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率,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七、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______

甲方:_____

畜牧总站法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