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公寓值班员考核办法

2024-08-29 18:02:58

经管学院学生公寓值班员考核办法学院党总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季度对公寓值班员进行全面考核,本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每人为100分,按违反本细则的相应条款所扣分数进行考核,即考核得分等于100分减去所扣分数加奖励分数。考核成绩分为三个等级:90分-100分为优秀,70分-89分为基本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考核条款如下:

一、处罚扣分

1、不服从负责人领导、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的,扣5分;

2、值班袖标或值班记录表丢失的,扣5分;

3、所负责楼层有污迹、积水、垃圾、有跨寝室乱牵电线,未及时反馈的,扣1分;

4、有杂物堆放在楼道上,未及时反馈的,扣2分;

5、不能及时汇报各种隐患,协助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的,扣2分;

6、未参加党员理论学习或工作例会的,扣5分;

7、服务态度不好,与学生发生争吵的,扣5分;

8、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反映意见较强烈的,扣10分。党员负责人对值班员的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纪或失职行为作如下处分:

9、未佩戴袖标者扣2分;

10、缺勤者每次扣5分;

11、值班期间失职,使小商贩溜入宿舍区设摊、挨门推销,每次扣8分;造成不法分子混入宿舍区作案的,每次扣20分;

12、值班期间工作不负责、未尽岗位职责,未造成事故及损失者,每次扣15分;因未尽责而造成事故及损失者,视情节扣20-50分;

13、在检查中发现有其它工作不负责、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奖励加分

1、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与同学合作,工作配合度较高的,加10分;

2、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并取得良好效果,视成绩给予5-10分的加分;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良现象苗头、制止打架斗殴等等,给予10-20的加分。

三、考核

1、考核优秀者,视为培养考察合格,按时进入党校学习或转正;

2、考核基本合格者,延长半年培养考察时间;

3、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一年培养考察时间;

4、全勤给予10分奖励。

四、其他

1、本管理规定从试行,在实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