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九)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及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所卫生、交设备运行动态,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故障,应由交班人员为主排除,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上级主管,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其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视事故报告分析后,再作决定。
5、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上级主管要追查原因,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布表扬外,并发给超时工资。
6、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有关工作以及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或不加以改善,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7、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班者,交班人不得交给他们,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统筹安排。
8、交接班工作一旦完成,接班人员则负责全系统的安全运行操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