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员训练规定格式怎样的

2024-08-29 16:27:17

物业保安员训练规定

(九)

一、保安员训练规定目的:培养一支爱岗敬业,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执勤文明的保安员队伍。

二、要求:

1、每周

二、

四、六或

一、

三、五为培训日,每半月一次思想教育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每次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各管理处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备查。

3、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三、内容:政治思想,消防安全知识,体能、拳术、队列、车辆指挥动作等业务知识。

四、考核:

1、新入职保安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队列训练和保安礼仪的培训考核,试用期间由管理处对其进行单兵考核,不合格者半月内安排一次补考,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办公室、保安监管部不定期到各管理处抽查,每年组织一次小教员集训,并视情况组织会操。

3、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

4、考核成绩60-80(不含)分为及格,80(含)-90(含)分以下为良好,90(含)分以上为优秀。

考核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再不及格者予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