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改善活动标准
一、活动目的
为公司全体员工提供互动共享平台,激发全体员工的智慧潜能,鼓励人人积极提出提案并参与改善,提升全员改善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的持续改善。
二、适用范围
公司属生产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三、定义
提案:提出创意或改善建议等新方案、新举措;改善:改掉以往的作法,转变成更好的方法;
提案改善是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各自劳动智慧、技能优势,针对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和潜在的所有不合理或需改善的现象提出并实施改善方案或合理化建议,促使企业生产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提升而进行的改善活动。
提案改善精神:提案必有改善,管理步步完善。
四、提案内容
(一)提案范围
1.操作、检测或其他一切作业程序或动作程序的改善。
2.工具、器具的改善。
3.设备自动化、省力化、省人化及省时化的改善。
4.产品品质、服务品质或设计的改善。
5.物料、零件、产品等搬运方法的改善。
6.原料节省、废料降低或利用以及能源节约等成本费用降低的改善。
7.工作环境的改善。
8.岗位卫生、设备卫生的改善。
9.其他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改善。
(二)不受理范围
1.非建设性的批评或意见。
2.人身攻击。
3.个人薪资及人事异动。
4.已提过或已(正)在实施的提案。
5.不属于本身工作范围内的提案。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5.其他经TPM管理小组认定不属提案范围的。
五、处理流程
提案人根据各自改善建议填写提案报告A表或B表,自主完成提案内容后,将报告表提交到分厂领导受理,经分厂审核通过的提案视为有效提案,由分厂将相关意见提交到TPM小组;未能通过审核的提案视为无效提案,由分厂返回提案人。TPM小组对有效提案根据相应评审标准提出奖励建
议,报送公司申请奖金。
六、评审标准
(一)秉承“谁提出,谁完成”的原则,员工个人提案须由提案员工本人亲自完成或参与(需要机修或其他人员协助完成的提案)。
(二)岗位人员的提案内容只允许针对本岗位;班组长以上人员的提案不限定岗位范围。
(三)任何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均可申请评审。
(四)提案报告表分“A表”“B表”。填写提案A表,每项有效提案奖励5元,填写提案B表,每项有效提案奖励10元。
(五)具有重大改善意义的提案,经TPM小组进行效果评估,奖励50—300元。
七、考核标准
(一)提案改善活动考核指标纳入分厂各级管理人员每月绩效考核中。分厂的提案改善活动考核指标包括:人均提案件数、提案参与率、提案自主实施率(均不包括协助完成人员)。
(二)按月统计,每人每月提案数≥4件,分厂人均提案件数≥4件;提案人均参与率≥60%;提案自主实施率≥80%。
1.人均提案件数=有效提案件数分厂总人数
(分厂总人数包括生产班组,机电班组,各分厂所属技术员、安全员、专工、主管及分管副厂长,不包括企管部、质计部、综合部、安全管理部等职能部室人员,下同)
2.提案参与率=有效提案参与人数分厂总人数
3.提案自主实施率=自主实施提案数有效提案总数
(三)个人提案件数不达标准者,考核20元/件。任何一项指标未达到目标数字,考核分厂当月绩效5%。任何一项考核指标低于目标数字,考核技术员、安全员当月绩效的50元,考核班组长当月绩效80元,考核专工及主管当月绩效120元,考核分管副厂长当月绩效300元;
任何一项考核指标低于目标数字,每降低1%,追加考核班组长当月绩效10元,追加考核专工及主管人员当月绩效15元,追加考核分管副厂长当月绩效35元;
(四)对存在虚假申报提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考核直接管理人员200元。
(五)分厂各级管理人员均须提交改善提案,根据本管理办法进行同标准评比。
八、档案管理
(一)提案考核以月为单位,每月一次,提案截止日期为每月月底,每月10日之前公布上月结果。
(二)TPM管理机构依当月收到的改善提案为依据,将成果金额按实际情况统计在《提案改善结果》报告中。
(三)按月统计改善提案,公报改善状况发展趋向。
(四)每年年终由TPM管理小组召开提案改善成果发表会,将全年实施完成的案件汇总。
上述相关表单、材料由TPM管理小组进行保管,保存期两年。
附:《提案改善报告表A》、矿业公司TPM管理小组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B》《提案改善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