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级通信技术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通信技术专业的教学计划主要包括职业岗位分析、培养目标和要求、课程设置与学时安排、教学方法和特点等,充分体现以能力为中心,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动手能力的通信领域一线高级应用型人才。
职业与岗位分析
随着信息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信息与通信工程领域正面临着世界性变革,我XX信与信息产业的现代化也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技术和信息是企业未来发展的两大重要支柱,可以这样说:谁拥有信息,谁将拥有更多的机会。通信技术是信息产业的重要基础和支柱之一,它的发展是日新月异,正在迅速地向社会各个领域渗透。通信技术是快速发展崛起的一门新兴学科,通信技术专业毕业生面对的社会岗位是多方位、多层次和多种多样的,特别是3G通信的到来和未来的通信发展,通信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对通信技术人才的需求,呈逐年增大趋势。
1、通信技术专业的职业岗位特点
在目前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的情形下,各企事业单位(电信局、数据通信局、移动通信局、通信设备制造、手机制造企业、现代电子电器企业等)对通信产品和设备生产和管理以及工程施工、设计的一线人才需求量大。本专业毕业生职业方向为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技术领域的一线岗位。主要从事:①、程控交换设备及通讯终端设备的生产、检测与维修;②、通信网络工程规划、设计、安装、调试与维护;③、现代电子电器的生产、工艺、技术及管理;④、通信电子测试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⑤较复杂电子通信设备及系统的操作、管理与维护;⑥、通信系统终端产品和设备的销售、维修与服务。
2、地方经济对本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及就业前景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经济发展很快,根据十年规划,嘉兴市将在未来的十年内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同时,近年来嘉兴市地方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信息产业人才需求量急剧扩大,对人才的要求层次也越来越高。通信技术作为信息产业的支撑之一,急需大量高素质的并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和经营能力的技术人才。在浙北地区,各行业更加迫切需要网络与通信的应用型人才。目前只有我院已开设了计算机网络与计算机应用专业,招生形势非常好,调查表明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也很乐观。因此我们专业也明确定位:毕业生主要服务浙北地区,同时面向全省及周边省市。
二、培养目标与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
通信技术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既有扎实的电子技术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有从事通信技术工作所需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工
作在通信系统、程控交换设备、现代电器、通信终端等领域的与通信技术相关的产品生产(工艺、调试、检测、维修)、技术、经营、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2、专业基本要求
①、掌握本专业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包括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知识、计算机程序设计基本知识、通信原理及通信网基础等。
②、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较熟练的阅读一般性的英文技术资料,并要求通过英语三级水平考试。
③、掌握本专业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较强的开拓精神;掌握通信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初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相应通信设备、相关终端产品的安装维护、测试、运行、维修、管理和销售服务的能力;具有处理通信产品、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工艺问题,保证产品质量的业务素质,具有技术革新能力;具有通信系统与机房设备、通信网络的安装、调试及系统配置、维护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素质与语言表达能力;能翻译与查阅外文专业资料,具有计算机操作、简单软件应用及借助网络获取所需信息的能力。
④、取得的毕业资格证书名称:(1)高校计算机一级证书(或以上等级);(2)相关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生对象与学制
招生对象:普高生、三校生;基准学制:全日制三年。
四、毕业最低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毕业总学分为165分。在指定的时间内修满指定的学分不低于165学分,即可取得学院的毕业证书。各类课程学分、学时分配如下:
五、综合能力分析与分解
六、课程设置与教学要求
见专业建设网站
七、教学进程与学时分配
1、课程设置及安排(见表一)
2、教学进程安排(见表二)
3、教学学时、学分比例表(见表三)
八、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
每个学期均安排有实践性环节的课程,一般安排在教学后期的实践周,要求使学生能达到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动手实践能力的目的;实践性环节教学中,要求有明确的实践目标,能实现预期的结果。
实践教学贯穿于整个教学当中,包括课内的实验课程、单独开列的实践周,毕业实习等,教学实验、实习以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为主结合校外实训基地,培养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毕业实习、生产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或生产、科研、销售等部门参加实践活动,结合毕业论文开展科学实验、技术应用等活动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能力,锻炼和培养从事本专业工作岗位的能力。
九、成绩考核
教学计划中所有课程均应在课程结束时进行期末考试。并结合平时成绩评定学期课程成绩,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根据学籍管理办法,课内实践教学学时数在24学时以上的,须单独安排技能考试,课程成绩分理论成绩和技能成绩两项,学分合计。
考试应按课程的性质和特点采用理论考、技能考或理论考+技能考等不同形式进行,用“△”“☆”分别标注于安排。
原则上所有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
十、有关说明(其它学分计算说明)
参加各种设计大赛、人文科技竞赛的获奖者,获国家级以上者计3分,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计2分,同一类奖多次获奖者,按最高奖项计分,不予重复计分。
学生参加教师的研究课题并独立承担其中一部分项目,其工作和成果经系部审核、教务处审定,可计0.5~2分;
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者计2学分、取得B级证书者计1学分。获得规定等级以上或以外的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每证计1学分,最多计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