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生本人向学校贷款审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
2、学生本人向学校提交贷款申请报告,经院或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申请表要一式三份;
3、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贷担保;
4、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将申请表寄回学校审核批准。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
2、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学习;
3、学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