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相片: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就业登记;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林权转让合同、或水域渔业养殖证、或海域使用权证;居住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及户口本;集体宿舍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居住证明文件、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土地证或有效房产证明;在本市就读的,提供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并就读满一年及以上。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提交办理材料;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