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普及性。小学教育的普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保证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凡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二是要求教育工作者对所有的入学儿童负责,爱护、关心、教育每一个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2、基础性。小学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基础。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基础性地位是不容忽视的。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而非专业教育,其内容应包括国家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具有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相应的价值观念和情感态度。小学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其在完成这一教育任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3、强制性。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必须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这就是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教育的实施,使小学教育具有了强制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