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材料。货币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是要有确定的币材。
2、货币单位。在具体的政权背景下,货币单位表现为国家规定的货币名称。
3、货币流通。包括通货的铸造、发行与流通。将进入流通领域的货币(通货)可以区分本位币和辅币。本位币的面值与实际金属价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货币,国家规定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一般用贱金属铸造,其所包含的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但国家以法令形式规定在一定限额内。银行券和纸币是贵金属储量以及相应的金银货币不能满足商品经济发展扩大的需要而出现的产物。
4、货币铸造。指的是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5、货币偿付。需规定:货币材料;货币单位;流通中货币的种类。
6、支付偿还。规定了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
7、发行准备。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是为约束货币发行规模维护货币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货币发行者在发行货币时必须以某种金属或资产作为发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