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变更注册手续、材料及程序 :
一、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二、护士申请变更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县、市、省卫生行政部门签章) 。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
3、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
三、其他情形
部队医疗机构聘用的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到地方医疗机构工作的,除需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个人护士注册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