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选官制度

2024-08-20 11:12:02

唐朝的选官制度为科举制。

唐朝官吏招聘或选拔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吏部选官在科举考试的基础上,重视被选者的仪表气质和语言表达、书法、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这反映了当时国家和社会对官员基本素质的要求很高,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唐太宗时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