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被未拴绳宠物狗扑倒后猝死

2024-08-19 21:27:44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5月1日正式施行,“遛狗不拴绳涉嫌违法”也成了备受关注的条款。近日,北京顺义发生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因认为古稀老人赵某被小区宠物狗扑倒后猝死,其家属将饲养人诉至法院,索赔80余万元。5月12日,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原告

老人被宠物狗扑倒后猝死家属索赔80余万

焦某称,2021年3月12日晚23时38分许,其72岁的老伴赵某在小区院内遛狗时,张某所饲养的狗扑向赵某,她因此摔倒致伤。十分钟左右,赵某丧失意识,焦某试探老伴鼻子发现已无呼吸,焦某迅速呼叫120急诊抢救。等赶到区医院时,赵某已停止呼吸和心跳,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焦某表示,张某饲养的是成年边牧,体高超过35厘米属于禁养犬种,未办理狗证,且张某遛狗时未牵狗绳。焦某认为,张某遛狗时未拴狗绳,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其饲养的动物造成赵某死亡,应当由张某承担侵权责任。双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39878元。

被告

没有任何攻击加害行为对方拒绝赔偿

对此,张某辩称,自己对赵某的死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当日23时38分,当发现自己的边牧犬与赵某所牵田园犬正发生追逐时,他立即前往控制边牧犬,自己与边牧未对赵某有过任何攻击加害行为,而赵某用脚连踢边牧犬多达7次,在边牧犬被控制并对赵某不产生任何危险的情况下,赵某最后一次踢边牧犬后退过程中,在未有外力的作用下因自身原因摔倒。赵某立即起身准备回家,后张某到赵某家门口时,赵某表示腰部不适。

张某称,23点52分时,他与焦某互留电话,准备送狗回家后陪同前往医院。不料没走几步,赵某昏倒,“我与焦某将其抬进赵某家中。后凌晨左右,120救护车将赵某接走。送狗回家后,我与妻子立即前往医院,并主动支付了抢救费用。”

张某称,死亡鉴定结论显示赵某是猝死。结合赵某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史,张某认为,其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其自身严重基础疾病引起的,与张某和狗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请求法院驳回焦某的诉求。

庭审

自己摔倒还是被撞倒成焦点

在庭审中,张某指出,他的狗很温顺,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是赵某的狗吸引他的狗过去的,田园犬冲他的边牧犬发出吼叫,是赵某一直在踢踹边牧犬,导致自己摔倒。

焦某则表示,视频中张某的狗没有拴狗绳,将赵某撞倒之后张某与他的狗离开现场,并未对赵某进行任何帮助,“赵某追了张某几步追不上只能回家寻求帮助。之后赵某出现意识不清的情况,张某缓慢散步离去,并未及时拴上狗绳,而是在打电话,之后才拴上狗绳往回走,也未对赵某进行救助。”

焦某还认为,视频是根本没有声音的,有狗叫是自己的臆想。从视频看狗直接扑向了赵某身边,人在受到攻击时,下意识就是会踢的,“因为张某的狗带有攻击性,狗将赵某撞倒后狗才走的,并不是张某将狗弄走的。”

张某表示,理解赵某家属的心情,但所有的陈述都要有依据,“我手机里有事发的视频,是完全可以听到现场声音的。”

称凌晨遛狗未拴绳有合理性

对于没有办理犬证和未拴绳的原因,张某解释,自己的户籍不在顺义,所以没有办理也没有向居住地报备;事发时已是深夜,且四周是半包围式的,因此没拴狗链。

张某还辩解称,他没有看到赵某摔倒,等回过头来赵某已经站起来了。“在现场赵某叫住我,让我别走说她腰疼,然后我就问她有没有事,她就走了,我就去了他们门口,过了一会赵某的老伴就出来喊我了,我跟家属说不行就去医院。“

对此,焦某则称,张某当时看见赵某摔倒后就跑了,“是我给追回来的,然后我让张某把电话号给我,接着我老伴就晕倒了,弄到屋里后我打了120。”

在庭审中,张某坚持认为,是赵某牵引的狗首先发起了挑衅;赵某是在踢踹狗并后退的过程中摔倒;他并没有逃离现场,还主动牵着狗去赵某家门口;老人在接近凌晨去遛狗,家属应当陪同或者制止,所以家属也应当承担责任。

张某还补充称,他虽未办理养犬证,但现在狗被没收并罚款5000元,他没有办理养犬证不能作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事发时接近凌晨,在小区封闭空旷的草坪上遛狗,这种情况未拴狗链是合理的,他也无法预知赵某在这段时间出来遛狗;事发后,张某主动进行了救治并带着礼品去慰问。故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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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被无绳狗扑倒后猝死,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应该在谁?

这件事情最主要的责任自然是在这个狗的主人。现在很多的人都喜欢养宠物,狗狗是很多家庭之中都比较常见的一种宠物。一些人在养狗的时候比较的随意,特别是在外出带狗狗遛弯的时候,为了能够让狗狗尽可能的自由,所以说会选择不给他套上狗绳。很多的主人认为自己的宠物狗狗比较的乖巧,不会发生攻击路人的事件,因此比较放心的在不套绳的情况之下将它带到了外面。

当我们在外面碰到这些宠物狗狗的时候,如果说是一些体积较小的狗狗的话,可能还能够淡定的从他旁边走过。如果说是一些体积较大的狗的话我想很多的人可能都会比较害怕吧,特别是在这些狗向你靠近的时候更是非常的紧张,再加上主人并没有对这些狗套绳的话,就会导致这些狗很有可能会扑到你的旁边。

对于一些本身比较害怕狗的人来讲,在看到这些狗的时候本身就会变得比较的紧张,在这个时候如果说狗狗的主人在不给狗狗套上绳子的话,就会让大家有一种自己很有可能会被它咬或者是被扑倒的危险。比如说这一个老太太她被没有套绳的狗扑倒之后就猝死了,或许很多的人认为这个老太太本身的身体状况就不好,所以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最主要的原因也不能够全部归结在这个狗狗身上。

但试想如果说这一个狗狗并没有扑到这个老太身上,她没有被吓倒的话,那么自然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所以说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就在于这个狗的主人在外出的时候,并没有给狗狗套上绳子,反而让它肆意的乱走。这个狗狗扑倒了这个老人所导致的这个后果就应该由宠物狗的主人来承担。

北京一老太被无绳狗扑倒后猝死,这件事会被如何处理?

北京一老太被无绳狗扑倒后猝死,这件事会被如何处理?城市里面饲养宠物,现在已经有了相关规定,对于北京一位老太太被无绳狗扑倒后猝死,未来的处理将会有法律依据,下面给大家重点介绍一下,朋友们参考:

第一,我国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养狗手续比较健全,不健全狗主人将会有直接法律责任:

我国现在法律非常全面,是一个法治国家,所以在宠物方面也有相关规定,这点各个地区虽有不同,但是也基本一致。饲养宠物必须主人要办理一系列手续,这些手续必须要非常全面,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办理宠物手续,需要各种预防针都全部接种,这样情况下才能够养狗。如果扑倒北京老太太的这条狗,没有那些相关手续的话,肯定是一个违法行为。这样情况下,狗主人将要付100%的责任。而且还需要接受国家相关法律处罚。所以这条狗手续全不全是一个非常关键问题?因此,相关部门肯定会做出一些妥善处理,主要还是看他的证件是不是非常全,如果非常全的话,那么就要做其他一些相关调查了。

第二,我国法律规定,狗主人有监管狗的义务,如果这只狗主人没有监管,那么也需要服务全部责任:

一只宠物狗有主人看管,这是一个必须的事情。现在各个城市都有规定,想要拉着狗出去遛一遛的话,必须要有牵狗绳。假设没有牵狗绳的话,那么这将会是一个狗主人的责任。所以一条狗把老太太扑倒之后,造成老太太猝死,这件事情主人有没有牵着绳索就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全面厘清,这样才能够把责任划分好。如果没有牵狗绳的话,主人也没有妥善管理这种责任,一般来讲,100%都是狗主人。

第三,老太太有没有一些疏忽的责任,这点也要进行理清,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具体调查:

我们知道宠物狗,毕竟是一种动物,他们没有太多的判断能力,假设老太太对宠物狗做了一些挑逗动作,或者是其他一些比较有刺激含义的行为,那么这时候宠物狗攻击老太太,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这一点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理清,从目前情况来看,似乎这位老太太并没有做任何的动作。当然,我国有非常健全的法律,所以相信过一段时间相关部门就会把责任搞清楚,到时候会给大家进一步说明。

老人被无绳狗扑倒后猝死,双方各执一词,你对该起案件有哪些看法?

对于这起案件,我认同大部分网友的意见,那就是遛狗不栓绳是原罪。

我不知道大家对于狗是什么态度,我是又爱又恨。以前我们家养过一条狗,很大,但是他对于我们家里的所有人都很温柔,对于外人它是很凶很凶的,但是很不幸,后来由于一些原因,它离开了我们。我对于其他那些和它长得像的小狗都存在着一个爱屋及乌的喜爱。但是很不幸,每次都会被街上的一些没有栓绳子的小狗给吓退。那些狗的主人为了很好地让狗狗达到舒服奔跑的状态,于是有时就不会给狗栓链子。我们人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或者是出于一个环境中都会存在着一定的好奇心,更何况是狗呢?那些小狗或许有时应该称为大狗,它别说向我走来了,就算是站在那里我也会感到害怕,有时候你越躲,它还会觉得你在和它玩,会更加积极地来找你。有人会说,你要去走进狗狗,要了解它内心的需求可是当时的我只有一个念头,好可怕啊!我想跑。

先别说不栓链子,就算是栓了链子,有时候狗的天性一旦被激发,狗的主人下的命令都会等于白下,无论怎样呵止都不能拦住它那向前奔跑的速度。即使是家养的狗身上也还存在着一定的野性,我们看到许多狗伤害主人的新闻也大有存在。链子的确不能阻挡住一切危险,但是起码会给过路人一个最基本的心理安慰,这条狗拴着链子,应该没有危险。谁的小时候都有过被狗追的经历吧,有时候搞不好会成为自己一辈子无法跨越的障碍。所以,要理解狗狗,也要理解这些人的心理需求吧。

综上而言,我认为给狗栓链子就像给狗打疫苗一样不可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