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称是全国对于教师的一种级别的划分。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是一种单纯的人才评价制度,以评价人才为目的,属于品位分类,不考虑用人意图。评价的重点是通过考察教师已经取得的学术技术成就和工作业绩来评定教师的学术技术及业务水平等级称号。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教师的职称是全国对于教师的一种级别的划分。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是一种单纯的人才评价制度,以评价人才为目的,属于品位分类,不考虑用人意图。评价的重点是通过考察教师已经取得的学术技术成就和工作业绩来评定教师的学术技术及业务水平等级称号。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