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概述
《乐记》认为,音乐是道德的象征,道德可以通过音乐来表现,礼乐本是相通的。乐与政也是相通的。可以用礼乐相调来治理政事。礼乐是节制感情的手段,音乐可以用做社会教育的工具,通过音乐的感染力。人心可以导向伦理,进而培养成优良的道德习惯,因为音乐是德性的真实表现“唯乐不可以伪”,“人生而静”本没有喜怒哀乐等感情的激荡。乐记在我国音乐理论史上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阐述了音乐的本源,音乐的社会作用,还论述了乐和礼的关系,论述了美的音乐在道德品质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乐记》是产生于我国封建社会早期的一部音乐理论著作,对后期的音乐美学思想有很大的影响,对哲学思想也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它在我国乃至全世界的音乐美学史上都拥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乐记》的音乐教育思想能够总结为两个字——礼乐,"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与"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都用儒家传统的"教化说"来表明音乐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乐记》中极力阐述了音乐对政治、道德、人格的教化作用。
先秦儒家乐论展现为三个层面。
其一,礼乐并称之下的"乐"以其"和"的特性通向伦理和政治,"乐"作为达至王道的手段备受重视。
其二,"乐"自身不假外求,完全是基于体、性、情的生命发扬,所以它可以陶铸人心,并通过人心的温和从容达到整个世界的安定,这是"乐"的内核。
其三,"乐"以性情为基,故可涵养性情,将深处之情向上提,终至于人格的完成,这是其由内至上的超越。就此三方面而言,先秦儒家乐论体现的是一点向外推扩、向上提升的无限立体空间,彰显了儒家成己即成物的思想。
但这种以心性论为基础、以王道政治为目的的音乐理论有其自身发展的限度。
扩展资料
1. 关于音乐与政治的关系,《乐记》强调音乐与政治、音乐与社会的密切关系。它认为:
“使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2. 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乐记》主张使音乐与治理朝政、端正社会风气、礼治、伦理教育等相配合,为统治者的文治武功服务。它认为:
“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
“是故先王之政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返人道之正。”
3. 关于音乐的美感认识,《乐记》有比较深层的论述。它强调音乐给人们的愉悦感受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它认为: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