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结合救护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防灾、减灾的训练计划和日常的防突安全培训工作。
二、当矿井发生突出事故时,矿山救护队长的主要任务是带领侦察小队抢救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巷道恢复通风,同时还必须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波及范围、灾区人员的数量和位置,以及通风、瓦斯、煤尘、温度、巷道支护等情况。
三、当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作为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应协助矿长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事故抢救方案。
四、矿山救护队长下达任务时,必须向执行任务的工作小队讲明事故情况、行动路线、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应补充的仪器装备和工具、工作时应注意的事项等。
五、遇有高温、塌冒等危险的灾区,救护队长只能在抢救人员的情况下,才有权决定小队进入灾区,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小队在灾区的安全。
六、必要时,亲自下井领导小队完成任务,需要时,有权建议矿长召请其他矿山救护队协同作战。